答:《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定义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该法第10条规定了四种类型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行为人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
答: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审视我国法律对商业秘密的规定,我国法律实际上把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分为四个部分:秘密...
答:随着经济的发展,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日渐增多,如果不能有效地保护商业秘密,企业是绝不会兴旺发达的。因此,企业应把保护商业秘密作为现代化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紧、抓好;同时也应落实对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答: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国家之间经济与贸易的竞争、企业之间市场的竞争,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对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争夺。特别是对于商业秘密这种不公开的知识产权,一方为了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甚至可能采取不正当的方式获取竞争对手的秘密...
答:科技的迅猛发展使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日益明显,而运用刑罚惩治和预防此类犯罪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TRIPS协议第7条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权利行使,目的应在于促进技术的革新、技术的转让与技术的传播,以有利于社会及经济福利的方式去促进技...
答: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 使商业秘密的保护面临了从未有过的挑战。计算机泄密已经随着其在经济领域的广泛应用而悄然来临而且有极大的隐蔽性和破坏性。企业如果对这个新的泄密渠道不加以认真研究, 不采取有效的堵漏措施, 就可能在不知不觉中遭受惨重的损失。加强...
答:本文简单指出商业秘密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企业发展中起到的不可忽视作用。...
答:在为商业秘密寻找法律保护形式的过程中,各国法律均作出巨大努力。由于商业秘密自身的特点所决定,与专利保护相比,商业秘密所受到的法律保护的程度明显较低。理解这一点并不困难,专利足以充分公开为条件,在专利有效期内受到绝对的法律保护,专利权人有权排...
答:我国现行法上保护商业秘密法律可以分为四个法律部门,第一类是民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简称民法保护。第二类是劳动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简称劳动法保护。第三类是行政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简称行政法保护。第四类是刑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简称刑法保护。相应的...
答:在现代经济活动中,商业秘密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占领市场的利器,也正因如此,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犯罪现象普遍存在,给权利人带来难以估量酌损失。本文通过对我国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分析,提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措施。...
联系电话:0755-26751234
联系手机:137-1492-9434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银湖路齐明别墅B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