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是本罪经常出现的犯罪形式,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可以为单位么?如何界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刑法如何规定?带着这些疑问,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以本文为视角浅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形态。...
商业秘密 中反向工程制度是对商业秘密权利人利益的制约,这种制约不能过度地损害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利益,必须在法律所容忍的限度之内。为此,应当在平衡商业秘密权利人利益的基础上规定严格的反向工程实施条件。结合本案,分析实施反向工程的合法条件...
“反向工程”是行是不构成商业秘密侵权的合法抗辩。但以不正当手段知悉了他人的商业秘密之后,又以‘反向工程’为由主张获取行为合法的,法院是不予支持...
在职工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案件中,在诉讼中,作为原告的企业很多情况下因证明不了自己的经营信息是商业秘密,其诉求的不到法院的支持,那么企业为何不提前做好预防措施,防止诉讼的发生呢? ...
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包括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特定客户,但不代表证明存在长期稳定交易关系即可进行商业秘密保护,仍应当满足商业秘密的特殊信息要求,本案简述商业秘密中客户名单的审判实例...
在因侵犯商业秘密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想得到法院的支持,首先需要证明自己所拥有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而经济性和实用性是商业秘密的重要构成要件,原告必须提供直接或者间接的证据加以证明。 ...
商业秘密保护需要满足法定要件。从理论上讲,商业秘密的要件都可通过鉴定机构来认定。在实践中,一般仅针对商业秘密的秘密性进行鉴定。而对商业秘密的秘密性进行鉴定,其关键就在涉案信息“秘密点”,本文借此简述商业秘密中鉴定秘密点的重要性...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禁止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作为一种刑事案件解决方式的创新机制,刑事和解在司法实践中应运而生,并逐渐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这一法律规制不足却又充满生机活力的司法实践,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和整个刑事法领域的一体化进程提供了崭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