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近年来,越来越多企业家反映,员工离职就带走企业的商业秘密,不知道该怎么防止此类事情再发生。...
答:法院审理的侵犯商业秘密民事纠纷案件数量少,在知识产权类案件数量中占比也很低,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因竞争发生的侵犯商业秘密争议并不少见,为什么争议多,而转化为侵犯商业秘密民事诉讼案件数量却并不高?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商业秘密民事诉讼复杂、原...
答:通过刑事法律介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充分弥补民事、行政手段保护的不足性。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
答:与技术信息相比,经营信息表现形式相对单一,因此在认定重大损失时所采用的认定模式也不多。...
答:一般说来,员工在工作期间,在接触企业的商业秘密或者在不断地工作和积累过程中,必将获得自身经验、技能和技术的增长和提升。职工在工作中掌握和积累的知识、经验和技能,除属于单位的商业秘密的情形外,构成其人格的组成部分,劳动者离职后由自主利用的自由...
答:被控侵权人在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提出抗辩证据的对策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步:举证证明商业秘密不能成立、举证证明信息有合法性来源、举证证明自己并没有侵权行为、退一步讲,举证证明侵权行为未能获利或获利较少。...
答: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一项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就是根据该定义从以下四方面进行认定: 1.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这指的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法律保护商业秘...
答: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 商业秘密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是 保护商业秘密 的最初阶段所采取的立法模...
答: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 侵犯商业秘密 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
答:长期以来,由于原告在起诉时通常会提供被告接触其商业秘密,且被告所使用的信息与其 商业秘密 相同或类似的证据,法院往往会判令由被告来对原告的商业秘密不具备秘密性,即已为公众所知悉承担举证责任。但实质上,这种举证责任的分配对被告提出了过于严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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